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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院网设计师须知

来源于:设计院平台

发布时间:2016-12-29

点击量:23762次



设计院网设计师须知




一、设计委托内容

设计院网委托设计师负责压力容器(见任务书)设计文件的设计工作,设计文件的内容包含全套设计图CAD版本(含零部件图,*.dwg格式)和强度计算程序及计算书生成版(*.doc格式)。


二、设计费

设计费按设计师报价,且最终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设计院网的权利和义务

(一)设计院网的权利
1、设计院网有权利对设计提出修改意见。
2、因设计师的设计原因导致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设计院网有权扣除或拒付本批设计费;
(二)设计院网的义务
1、设计院网有及时为设计师提供详细的设备数据表及简图等设计输入,并提供详细的统一规定和要求的设计模板的义务;
2、设计院网有全力支持设计师的设计任务,配合设计师在解决任务范围内遇到的有关问题(如工艺沟通、技术交流、参数变更、图纸设计确认等)的义务;
3、设计院网有义务在协议约定的时限内足额支付设计费用。


四、设计师的权利和义务

(一)设计师的权利
1、设计师有权利要求设计院网在约定的时限内支付设计费用;
2、保留设计师提出建议的权利,但不允许设计师因坚持自己的意见而做出既不更改又不通知设计院网的行动。
(二)设计师的义务
1、设计师有义务在限定的时限内,提供满足要求的设计文件;
2、设计文件必须满足GB150.1-GB150.4-2011、GB/T151-2014、TSGR0004-2009等规程规范及统一规定;
3、设计师应保证设计质量,因设计师原因有大改动时,设计师有义务无偿更改图纸。设计院校审人员出具的校审意见,设计师有义务无条件、无偿更改;
4、设计师有义务对设计文件做出合理解释或后续服务。


五、保密及双方约定

1、双方所有有关技术或商业方面的信息,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提供、透露、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2、除规定工作所需外,未经设计院网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设计院网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
3、合作终止后,保密条款依然有效;
4、设计师在未获得设计院批准的前提下,不得私自与设计院网客户另谈合作及交易;
5、双方须维护彼此的形象声誉,不得诋毁彼此的声誉形象。


六、说明

设计师对设计任务、设计费用等无异议后,设计院网通知设计师中标,设计师网上确认订单,设计任务开始。
设计院网工作人员将全部设计资料发给设计师,设计师应首先全面审查设计条件,若需沟通,立马以书面的形式反馈给设计院网客服,因设计条件原因耽误的时间,不计入任务设计时间,若设计条件无异议无需沟通则设计任务开始计时。
设计者若无特殊原因,不得耽误设计时间。确有特殊情况的,应提前通知设计院网终止订单,以保证设计工期。
针对每个任务的特殊说明见具体任务书的“任务说明”。


七、其他事宜

1、附件、邮件往来与协议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2、未约定的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3、相关条款在履行期间,如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相抵触,按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4、设计师参与竞标即表示认同本文件,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设计院网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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